1.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台(88)原民企字第8810289號函訂定下達
2.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台(89)原民中字第8926408號函修正下達
3.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二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台(91)原民地字第9150725號函修正下達
4.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企字第1001024046號令修正發布
5.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土字第10300267582號令修正發布
6.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十五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土字第10300524182號令修正發布
7.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三十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土字第 10400422372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4點,並自即日生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