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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譯法規中文內容(Chinese Content)

法規名稱(Title)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
公發布日(Date) 104.02.04
法規內文(Content)

第3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:在中央為原住民族委員會;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;在縣(市)為縣(市)政府。
本法所定事項,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,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