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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沿革

法規名稱: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
公發布日: 民國 107 年 08 月 08 日
修正日期: 民國 113 年 02 月 21 日
發文字號: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85403A號;原民教字第11300041331號 令
法規體系: 教育文化處
立法理由:
圖表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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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中華民國113年2月2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85403A號令、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1130004133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
4.中華民國111年3月2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 1110010546A 號令、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 1110008702 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14、29  條條文;除第 14 條第 1  項之附表自111年1月1日施行外,自發布日施行
3.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 1090063795B號令、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 10900370301  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3、8、25、28  條條文;並增訂第 28-1~28-7 條條文
2.中華民國108年7月2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 1080059053B號令、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 10800397851  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20條條文
1.中華民國107年8月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 1070086521B 號令、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 10700488991  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29 條;並自發布日施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