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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 九十六學年度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要點
公發布日: 民國 95 年 09 月 11 日
廢止日期: 民國 102 年 04 月 10 日
發文字號: 原民教字第10200133391號;臺教綜(六)字第1020041751B號 令
法規體系: 教育文化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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