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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法規名稱:
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之人數基準
公發布日:
民國 101 年 07 月 19 日
發文字號:
原民教字第10100334343號;臺高(一)字第1010117261B號 令
法規體系:
教育文化處
法規功能按鈕區
法規內容
條文檢索
依據:
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八條第一項
公告事項:
一、訂定機關: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教育部。
二、訂定依據: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八條第一項。
三、各級政府應鼓勵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一百人以上之大專
校院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。